二年前好友拍的外拍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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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,我家寶貝小兒融融回到家後

臉色看起來不是太愉悅!

一問之下,才知道他因為調皮把同學的自動鉛筆摔壞掉了!

想當然爾!當然一定要賠償同學啦!

不是賠一隻一模一樣的筆,就是賠償等金額的賠償金

而且必須用他零用錢

他一聽要用自己零用錢賠償

馬上臉就拉下來!

他應該心裡打著如意算盤是用媽咪我出這筆錢吧!

一路上和他溝通過,他也慢慢能接受自己賠償

可是還是一付心很痛的樣子!

好像要他拿35元出來要他命一樣

結果,哥哥和爸爸在旁邊取笑他說

你少買一台玩具,就可以陪同學3隻筆!

融自己聽聽也破涕而笑!

這孩子數學真的不太好

他以為給同學35元就沒事了!

爸爸和哥哥都還提醒他,要把那隻壞掉的筆帶回家

因為你是用35元買下那隻筆!

隔天!媽咪我讓他自己解決這件事

不過,還是請老師幫忙注意他是否有妥善處理此事

 

對他而言!這都是一種學習

學習負責!學習對自己做的事情負責

35元不是多大的錢,媽咪我當然可以幫他出

可是這樣他就學不到對自己做的是負責

同事常取笑我是虎媽!

我只是希望可以培養孩子對自己所作所為能擔起應擔之責任!

而不是出了事,心裡打著反正長輩會幫我處理!

這樣孩子永遠學不會負責任和獨立!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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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chen20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